为了合理有效地利用琴房资源,更好的为教学服务,特制定如下管理方案:
1、严格执行琴房管理制度表;
2、琴房开放时间为9:00—21:00,学生练琴时须前往音乐楼206室登记,登记后再由琴房管理人员开门,练琴者一般不能拿走钥匙;
3、练琴者进琴房后须确认钢琴和琴凳等设施是否完好,如有问题及时上报至206室,否则出现的损坏情况均视为该练琴者所造成的,并由其支付赔偿费用;
4、每次练琴结束后,练琴者须盖好琴盖与琴布,关好窗户,关闭电源,锁好琴房门并前往206室登记,否则将对其进行50元/次的经济处罚(罚款由专人管理,用于各专业期末汇报的演出费用);
5、琴房管理者须在每天晚上21:00检查各个琴房是否关灯,有无损坏,各琴房的门是否锁好;
6、一切解释权归演艺学院办公室所有。
演艺学院办公室
2015年3月